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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向开发商征收税费太多,建议取消不合理税费。8日晚上10点,政协委员王超斌仍在会议室里与记者们“舌战”。他与9名委员正拟联名提交《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房价上涨》的建议……
韶韶视点:
本次两会热点多多,与会代表们惊人观点频出。日前又传出两会的十位代表联名上书建议取消强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各种不合理税费,借此来降低房价。
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谁是罪魁祸首也是众说纷纭,政府还是开发商?舆论各方莫衷一是。
先来看几组资料:
资料一:江苏省2006年1季度房地产、建筑两个行业共缴纳税费91亿人民币,占到地税收入的35%; 重庆市2007年房地产建筑两项税费收入400亿,占到地税收入的50.8%;四川省2007年房地产建筑税费收入上升67%。
资料二:某公寓,其土地成本在5000元左右,建筑成本在3500元左右,税费大约在8000元左右,售价在2万左右。
资料三: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规划设计费、人防费、文物勘测费、施工合同鉴证费、预算审核费、工程造价咨询审核费、质量监督费、土壤氡气检测费、室内空气检测费、政府价格调整基金、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散装水泥推广费、预售许可证服务费、房屋面积界定费、房价审查服务费、管线只能隔阂竣工图设计费、电力委托费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总计占房价的15-20%。更有趣的是,还要收取不可预见费。什么是不可预见费?十位委员之一的王超斌委员风趣地说:“就是没有明确的名目,不知道为什么要收的费。”
真是欲收之费,何患无辞。
既然各地方政府从房产行业中得利如此至多,那这些税费又被地方政府用到何处了呢?按理说,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房产商那里收得高额税费后,然后再将其用于建设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才对。如果是出于这样的社会公平以及保障更多普通公众有房住,税费征收当然无可厚非。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各个地方保障性住房寥寥无几,尤其是廉租房,根本难觅踪影。至于经适房、限价房,也是到今年初才被热议,此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大额投入。反倒是各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政府办公大楼等的豪华、奢侈程度频传绯闻,网民一直对此颇有非议。这还是明的支出,其他暗的支出,更加不为人知。
税费征收不合理,财政支出不透明,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保障房踪影难觅,这才是当前诸多矛盾的焦点。
以房产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人人都知道是条不归路,也是一条死路,经济的发展绝对不是靠卖土地、卖房子就能繁荣的。当老百姓都住不起房子时,这样的经济繁荣不要也罢。
如果政府不征收那些莫须有的税费,房产成本降低,让利于民,平抑房价,市场竞争公开透明合理,减少房产市场几家说了算的垄断寡头,房价是否能够降低一些?几位委员很明确地说,如取消各种杂费,房价尚有15-20%的降价空间,如取消各项杂税,房价的降价空间则在15%左右,两项相加,那么最大的降价空间将在30-50%左右。
政府在平抑房价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取消开发商负担的种种不合理税费,合理调控房产市场,适度平抑房价,对于已经征收的税费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要低价征收民众土地,然后再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在高价基础上再加价卖给民众,这样的游戏不好玩。房子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拿民生大事当暴利游戏,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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